Home Bible index   路加福音 18 (CUVt) 

簡體   English(WEB)  

 1耶穌設一個比喻,是要人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。  2說:某城裡有一個官,不懼怕神,也不尊重世人。  3那城裡有個寡婦,常到他那裡,說:我有一個對頭,求你給我伸冤。  4他多日不准。後來心裡說:我雖不懼怕神,也不尊重世人,  5只因這寡婦煩擾我,我就給他伸冤罷,免得他常來纏磨我!  6主說: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。  7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,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,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?  8我告訴你們,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。然而,人子來的時候,遇得見世上有信德麼?

 9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,藐視別人的,設一個比喻, 10說: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:一個是法利賽人,一個是稅吏。 11法利賽人站著,自言自語的禱告說:神阿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 12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 13那稅吏遠遠的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神阿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 14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;因為,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

15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,要他摸他們;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。 16耶穌卻叫他們來,說: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,不要禁止他們;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。 17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要承受神國的,若不像小孩子,斷不能進去。

18有一個官問耶穌說:良善的夫子,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? 19耶穌對他說: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?除了神一位之外,再沒有良善的。 20誡命你是曉得的:不可姦淫;不可殺人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當孝敬父母。 21那人說: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 22耶穌聽見了,就說:你還缺少一件: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 23他聽見這話,就甚憂愁,因為他很富足。 24耶穌看見他,就說: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! 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! 26聽見的人說:這樣,誰能得救呢? 27耶穌說: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神卻能。 28彼得說:看哪,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。 29耶穌說: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,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兒女, 30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,在來世不得永生的。

31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,對他們說:看哪,我們上耶路撒冷去,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。 32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,他們要戲弄他,凌辱他,吐唾沫在他臉上, 33並要鞭打他,殺害他;第三日他要復活。 34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,意思乃是隱藏的;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甚麼。

35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,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。 36聽見許多人經過,就問是甚麼事。 37他們告訴他,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。 38他就呼叫說:大衛的子孫耶穌阿,可憐我罷! 39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,不許他作聲;他卻越發喊叫說:大衛的子孫,可憐我罷! 40耶穌站住,吩咐把他領過來,到了跟前,就問他說: 41你要我為你做甚麼?他說:主阿,我要能看見。 42耶穌說:你可以看見!你的信救了你了。 43瞎子立刻看見了,就跟隨耶穌,一路歸榮耀與神。眾人看見這事,也讚美神。